围绕工程项目从投标到工程结束每个阶段需要购买的主要保险产品:
(一)工程保函
1、政策介绍
《关于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6〕531号)规定 “二、采取有力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一)清理规范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建筑企业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的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2018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办市函〔2018〕339号),明确提出“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以及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统称保函。”
2、工程保证保险保函介绍:主要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民工工资保函、质量保函
(1)投标保证保险保函
概念: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书面担保。
(2)履约保证保险保函
概念: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金融机构将向业主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保证金金额(一般在签署施工合同前出具)。
(3)预付款保证保险保函
概念:预付款保函是指由保证人为施工方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施工方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以防止施工方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一般在签署施工合同后出具)。
(4)民工工资保证保险保函
概念:民工工资保函一般是指由金融机构为业主或承包商向民工工资监管方提供的,保证业主或承包商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担保。如果该项目发生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则由开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按照该保函约定向农民工支付拖欠的工资(一般在签署施工合同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出具)。
(5)质量保证保险保函
概念:质量保函也称为“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一般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或业主方要求的时间出具)。
2、工程一切险
(1)概念: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是承保工程在整个建设或安装期间,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和第三者责任损失的保险,适用于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建筑和安装工程,如房屋、道路、水库、桥梁、码头、娱乐场、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主要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主要承保以机器设备安装为主体的工程,既有建筑也有安装的工程一般按造价占比高的确定投保建筑工程还是安装工程一切险。
(2)主要保险责任:
Ø 物质损失:地震、雷电、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Ø 第三者责任: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3、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
(1)概念:代表性的产品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简称“建工意外险”或“建工团意险”),保障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类似险种也有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简称“建雇险”),主要区别是受益人和赔偿标准不同。
(2)主要保险责任(以建工团意险为例):年满16 周岁到65 周岁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或在指定生活区域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可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津贴等